中卫都指挥使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刑法,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总理部务。宣统三年(1909),左侍郎改副大臣,右侍郎裁。
官名。即火正,为司民事之官。《史记·历书》:“少皋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
官名。见“纳言中大夫、下大夫”。
见“都军头”。
宋朝陪都西京(今河南洛阳)、南京(今河南商丘)、北京(今河北大名)长官的合称。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掌皇宫库藏出纳。康熙十六年(1677)改御用监设。以内务府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另设总办郎中、郎中各四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二十五人,书吏三人,分掌本司各事。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此法始用于唐,是一种简单的口试。《新唐书·选举志上》说,明经科试士,“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唐代有的官员反对此种考试方法, 认为口试虽然灵活,但复试无凭,因此有时只试墨义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