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写书生
吏名。北魏置,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负责抄写。选能书者充任,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
吏名。北魏置,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负责抄写。选能书者充任,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
官名。三国吴置,多以才学之士担任。见《三国志·王蕃传》。官名,三国吴置,掌侍从左右,赞导内事,备顾问应对;常以博览多闻、兼通术艺的文学之士担任。《三国志·吴书·王蕃传》:“孙休即位,(王蕃)与贺邵、薛
官类名。公国既是政区,也是三国至晋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其地位略同于县。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公国,员职如王国。山阳公国,置督军一人。”晋亦置公国,《晋书·职官志》说:“郡侯、县公亦如小国制度。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佐官,见“通政院”。
官署名。隋朝置,与右领军府同掌十二军帐籍、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及功、仓、户、骑、兵曹参军,法、铠二曹行参军等员。又置明法,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又统开府府(骠骑府)、仪
三百石长,犹言三百石俸的县长。《史记·田叔列传》:“(任安)除为三老,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治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
① 下属官吏。《汉书·贾谊传》: “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② 封国属官对国主自称之词。其初,称臣或下官皆可,至南朝宋孝武时定为制度。《宋书·刘穆之传附刘邕传》: “先是郡县为封国
妃嫔号。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平元年(330)置,在贵嫔、贵人之下,位视伯,无员限。见《晋书·石勒载记下》。
使职名。见“监中外官考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司次官,亦称司乐下大夫。佐大司乐中大夫掌音律,教授乐舞,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正四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小乐部下大
东宫警卫机构。见“左右宗卫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