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经略司”。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闾府文书之小吏。《礼记·内则》:“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
官名。清末商部副长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整理部务,监督本部厅司各官。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见“宣抚处置使”。
官名。汉景帝时置,与大农令为平行的官,详见“都内令丞” 。
县门下吏名。汉制郡置祭酒,属于散吏,县亦置门下祭酒,见于《两汉金石记》一一《邰阳令曹全碑阴》,列于县乡三老之后,而在所有县属吏之前。可见设置此职的目的在于尊老礼贤。参见“郡门下祭酒
官名。清末度支部派驻各省清理财政局官员。宣统元年(1909)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始置。每省一人,度支部遴员奏派(共派二十四人),任期二年。掌佐正监理官稽查督催该局一切应办事宜。
官名。春秋周王室置。太宰属官。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 ‘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官名,春秋时周王室设置,为宰的属官。《左传·襄公二十
国防部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防部长。设主任一人,中将或少将级;副主任一人,少将级;下设秘书室主任一人,同少将;秘书五人,同少将或中校;又有第一、二科及资料室。科长及资料室主任为上校或同等官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制琉璃砖瓦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