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世袭罔替

世袭罔替

清朝袭爵之制。天聪五年(1631)初定世袭之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准子孙世代承袭。凡世爵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则加“世袭罔替”。宗室中亲王加“世袭罔替”者即俗称之“铁帽子王”,共有八个。世职中加“世袭罔替”者则延及八旗、绿旗、圣贤后裔及土司。


袭制名。即世代承袭某官爵而不改变,也是“世袭”的意思。汉朝有此制。《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注:“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世袭爵土。”其后,各朝,或沿袭或否。清朝,凡有军功及阵亡将士,国家依制给爵位,子孙可世袭。但有袭次,其不计袭次而与国长存者,加“世袭罔替。”

猜你喜欢

  • 察院

    官署名。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为监察御史办公之所。院有都厅,为诸监察御史会话之所; 又有吏察厅、礼察厅、兵察厅、刑察厅等,知馆驿使、监察使者亦各有厅; 察吏、礼部兼监祭使者为同僚之冠,谓院长。五代迄宋御

  • 站班

    旧时长官出行时,属员及仆人在两旁垂手侍立,以示恭敬,称站班。

  • 票签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分为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详“满票签处”、“汉票签处”。

  • 平远将军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十六国西秦、南朝梁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中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拟镇兵将军

  • 总理全营事务翼长

    官名。清朝八旗神机营之职官。又称“全营翼长”。咸丰十一年(1861)设,三人。以别于所属各处、局之翼长,故名。掌佐管理大臣,督理全营队伍及各处、局、厂、库事。

  • 左金吾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门下侍郎

    官名。门下省次官。十六国北凉曾置。唐玄宗天宝元年 (724) 至肃宗乾元元年 (752) 以及代宗大历二年 (767) 以后迄于五代,皆为“黄门侍郎”之改名,常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为宰相。宋朝初年

  • 殿丞

    宋朝殿中丞简称。

  • 鶅雉氏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抟埴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 虾伊巴额者库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卫处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