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上县

上县

县的等级之一。北魏始分县为大、中、小三级,北齐改称上、中、下,每级中又分上、中、下,共为九等。隋初除京县外,依北齐之制,分县为九等,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起,惟分上、中、下三等。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上县。其赤、畿、望、紧等县,不限户数,并为上县;离京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户五千以上即为上县,其下有中县、中下县、下县。宋制以二千户以上为上县,地位在辅、望、紧县之下,其下有中县、下县,比唐制减少一级。金制以万户以上为上县,地位在赤、京、剧、次剧诸等县之下,其下有中、下县。元分县为上中下三等,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以六千户以上为上县,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以上者为上县。明代始以粮赋的多寡定县的等级为上、中、下三等,粮十万石以下的县为上县,清代称为“一等县”,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户部右曹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常平免役之政令,以及坊场、河渡、水利、伍保、没官田产、义仓赈济之事。南宋分六案: 常平案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 免役

  • 司寇参军

    官名。五代以来,诸州均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掌刑法,谓之马步院。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宋太祖虑其任私,高下其手,于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始置诸州、府司寇参军,以

  • 奏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奏曹”。

  • 御医

    官名。供奉内廷之医官。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正七品上。亦称“侍御医”。炀帝大业三年(607)随局改属内殿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参见“侍御医”。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明初设

  • 武安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武安局”。

  • 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掌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隶大司农司供膳司。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 太后两宫食官令丞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食官令,正八品;食官丞,正九品。

  • 典簿厅

    官署名。明朝始置。分设于光禄寺、太常寺、国子监下。置典簿。光禄寺二人,从七品; 太常寺二人,正七品; 国子监一人,从八品。清朝沿置,并设于翰林院。设典官各满、汉一人,从八品。参见“典簿”。官署名。其长

  • 司珍大夫

    官名。即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 汉军都团练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统领部分汉军。始置于太祖神册二年(917)。设都团练使、副使、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