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路兵马都总管
官名。金置,总管本路兵马。本官与府尹、留守为一人。由留守兼此两职。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官名。金置,总管本路兵马。本官与府尹、留守为一人。由留守兼此两职。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官名。隋朝太常寺鼓吹署置二员。内职掌名。隋鼓吹署置哄师二人。哄师即吹奏乐师。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宰相府长官。分左、右。皇族四帐世预其选,始于神册六年(921),太祖以其弟苏为南府宰相。但以后国舅族及汉人任此职者亦不少。官名。契丹遥辇氏八部分为北府与南府两个集团。南府以乙室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编拟交通各种法规。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公布的《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兼任委员若干人,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本部参事、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威卫”,见该条。
官名。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置,初为五人。三十三年后续置。无定额,特简。多为从一品、正二品官员。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提出报告与建议,以供采择。
官署名。见“右春坊”。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宋书·乐一》:“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
官名。西周置。参见“右戏”。
官名。清末资政院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初为二人,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宣统元年(1909)后仅一人。三年正式定为一人。掌总理全院事务,主持资政院会议,充任议长。官名。清末置,为资政院的长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