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参见“明保”。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见“互管佐领”。
①即“三公府”。《后汉书·李云传》:“乃露布上书,移副三府。”《三国志·魏文帝纪》:“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亦作为“三公”的别称。②明、清对通判的俗称。1、三府是三公府的省称,指三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金承安四年(公元1189年)置,为按察使的佐官,其地位次于副使。
① 官名。战国秦置。车战时立于车右护卫主将。《商君书·境内》: “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②官制用语。以其他官员参预某一部门的管理事务,如参掌选事、参知政事等。③即弹劾。
官职等级制度。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乡品不及二品的寒士所任官职,自皇弟皇子府长兼参军至郡公国典书令,分为七班,即七个等级,以班多者为上,多为较低级的僚佐。由此方能升入流内十八班之第一班。陈初
官名。三国魏置,授予羌人首领。《魏书·羌姚苌传》: “(苌)祖尉回,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以功假绥戎校柯、西羌都督。”官名,三国魏置,柯回曾任此职。《魏书·卷九五·羌姚苌传》:“羌姚苌,字景茂,出于南安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 掌两京仓廪积, 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