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府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改庐州路置,为江淮行中书省治。明洪武后直属南京。治所在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辖境相当今安徽合肥、六安、庐江、无为、巢湖及湖北英山等市县间地。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庐州路置,治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辖境东北部较庐州路略有缩小。1912年废。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改庐州路置,为江淮行中书省治。明洪武后直属南京。治所在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辖境相当今安徽合肥、六安、庐江、无为、巢湖及湖北英山等市县间地。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改庐州路置,治合肥县(今安徽合肥市)。辖境东北部较庐州路略有缩小。1912年废。
即今山西绛县东南陈村镇。《清一统志·绛州》:陈村峪“在绛县东南十五里。带溪水出此。稍西有紫家峪”。
元置,在今广东曲江县东北周田镇西南平圃村。
①南齐置,属广熙郡。治所在今广东罗定市南罗平镇。隋废。②1913年改罗平州置,后属云南滇中道。治所即今云南罗平县。1916年直属云南省。(1)古县名。南朝齐置,治今广东省罗定市南罗平。属广熙郡。后废。
即今江苏高邮市南渌洋湖。《水经·淮水注》:“中渎水自广陵北出武广湖东,陆阳湖西,二湖东西相直五里。”
即今河北巨鹿县东北二十六里阎疃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1巨鹿县图: 东北有阎疃。光绪 《巨鹿县志》 卷2塞堡: 东有阎疃镇。在河北省巨鹿县东北部。面积64平方千米。人口3.2万。镇人民政府驻阎疃
西周、春秋时西戎国名。《周礼·冬官·考工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燕之角,荆之干,妢胡之笴,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据《说文》当为西极之国。
即今台湾省彰化县西南鹿港镇。清乾隆四十九年 (1784) 开为商埠。日本占领期间于1897年改名鹿港。见“鹿港”。
在今四川马尔康县东南二十里卓克基乡西索村。初建于清乾隆年间,1912年扩建。后毁于火。1937年重建。为四合院式木石结构建筑,依山而建,面积为5400平方米。主楼为一底四层,高19.50米。左右为厢房
即今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北一百四十里森吉图乡。清于此设千总驻守。
①在今福建顺昌县南。《方舆纪要》卷97顺昌县:“石溪在县南二十里。相近又有碁溪, 皆出沙县界之桃源洞。《志》云,县西南诸溪皆流汇于大溪(金溪)。”②在今江西铅山县东。《方舆纪要》卷85广信府铅山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