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屯山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即今四川宜宾县西南与云南交界之横江河(关河)。唐樊绰《云南志》卷2:泸水“又东北入戎州界为马湖江,至开边县南与朱提江合流,至戎州南城入外江”。
亦称瑷珲副都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 置,属黑龙江将军。治所在瑷珲城 (今俄罗斯布拉戈维斯申克东南黑龙江东岸)。次年迁新瑷珲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南爱辉镇)。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黑河、呼玛、谟河、逊
即今福建龙海市东南浯屿岛。《明通鉴》: 嘉靖二十八年 (1549),“是时浙江通番出入于宁波定海间,闽人通番出于漳州浯屿间”。《明史·和兰传》:天启中,和兰 “出没浯屿、白坑、东椗……甲洲间,要求互市
在今湖南平江县东三里三阳乡黄土仑。原为天岳书院,建于清同治六年(1867)。1928年7月22日,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在此发动湖南独立第五师一团部分官兵武装起义,一举攻克平江县城,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
在今湖北随州市北。《方舆纪要》 卷77随州 “出山店” 条下: “万历初,议者以出山、小林、界牌三处,俱离州二百余里,当河南桐柏、信阳等县连界之冲,为流寇必由之地。……请添设州佐于界牌镇,庶几可专事防
亦作不剌、孛罗。察合台汗国属地。在今新疆博罗市附近。《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 作“普剌”。
①西汉置,属河东郡。治所在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五十里晋城村。三国魏属平阳郡。北魏太平真君七年 (446) 废,太和十一年 (487) 复置。北齐废。②东魏置,为汾西郡治。治所即今山西汾西县。隋开皇三年 (
即环水。亦即今山东泰安市东梳洗河。《水经·汶水注》:汶水“又合环水。水出泰山南溪,南流历中、下两庙间。其水又屈而东流,又东南径明堂下,世谓此水为石汶”。见“五汶”。
即兀剌海。今内蒙古乌拉特后旗西南狼山隘口。《元史·郭守敬传》:守敬言:“舟自中兴沿河四昼夜至东胜,可通漕运,及查泊、兀郎海古渠甚多,宜如修理。”
即今四川宣汉县、万源市之后河。《寰宇记》卷137东乡县:“分新安县于益迁、下蒲两水间置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