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赖
在今越南莱州省黑河北岸的勐赖。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雍正四年 (1726) 设掌寨。
在今越南莱州省黑河北岸的勐赖。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雍正四年 (1726) 设掌寨。
在今四川甘孜县东南。清雍正七年 (1729)置革赍土百户。
明永乐五年(1407)属新安府。治所在东潮县(今越南东北部广宁省东潮县)。辖境相当今广宁省西南部及海兴省东北部地。宣德二年(1427)以后入安南。
古地名。庳一作“鼻”。又名鼻墟、鼻亭。在今湖南道县北。《孟子·万章上》:“象至不仁,封之有庳。”《史记·五帝本纪》:“封弟象为诸侯。”《正义》引 《括地志》称:“鼻亭神在营道县北六十里。”但《水经·湘
亦作蒱江县。隋仁寿元年 (601) 改广定县置,属邛州。治所在今四川蒲江县北一里。《元和志》 卷31蒲江县: “南枕 (蒲) 江水,因以为名。”大业初属临邛郡。唐属邛州。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 废
西汉置,属上党郡。治所在今山西屯留县南十二里古城村。北魏移治今山西长治市西北四十里故县。北齐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潞州。治所在今屯留县西二十里西故县。大业初属上党郡。唐属潞州,武德五年(6
又名萨末鞬、飒秣建。国都阿禄迪城 (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七里)。《魏书·西域传》: 康国 “其王本姓温,月氏人也。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葱岭,遂有其国。枝庶各分王,故康国左右诸国,
亦作兀者、斡者、斡拙。元代时居住于我国东北地区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中下游一带少数民族的称谓。沿江者以捕鱼为业, 山林者以狩猎为生。在哈州(今俄罗斯阿纽依河入黑龙江处)设吾者野人乞烈迷等处诸军万户府。明代
即今广东电白县东北马踏镇。清道光《电白县志》卷8:马踏墟“在县东北三十里”。
在今山西闻喜县东南。《新唐书·地理志》绛州闻喜县:“东南三十五里有沙渠,仪凤二年诏引中条山水于南坡下,西流经十六里,溉涑阴田。”
在今上海青浦县东十里崧泽村。1958年发现,1960年后先后进行了三次发掘。文化遗存分三层: 上层是晚期几何纹陶文化,时代相当于西周; 中层是新石器时代墓葬群,由于在太湖流域同类型文化中,是一处典型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