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所安,必以分人
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一定分给别人。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群众的生活。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唐.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器用取给,不在过丰,衣食所安,必以分下。”
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一定分给别人。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群众的生活。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唐.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器用取给,不在过丰,衣食所安,必以分下。”
《南史.贼臣.侯景传》:“又启求锦万疋为军人袍,……送青布以给之。……景涡阳之败,求锦,朝廷所给青布,及是皆用为袍,……”晋.侯景求万匹锦为军人袍,只得到青布为袍,故“青袍”是下级官员的服装,也常以青
《说岳全传》第四十六回:“兀术道:‘古人有言:“树高千丈,落叶归根。”卿家若然思念家乡,某家差人送你回国。’”“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意谓树木虽高至千丈,飘落而下的枯叶还是要回归和树根在一起。比喻事物
《新五代史.赵在礼传》载:“在礼在宋州,人尤苦之,已而罢去,宋人喜而相谓曰:‘眼中拔钉,岂不乐哉!’”不久,赵又复职,更变本加厉,勒令所辖之内每口人出钱一千,号为“拔钉钱”。“眼中钉”喻极厌恨的人,以
源见“黔娄被”。借指安贫守道的夫妇。唐白居易《寒食日寄杨东川》诗:“不使黔娄夫妇看,夸张富贵向何人?”
《后汉书.班超传》:“超还至于阗,王侯以下皆号泣曰:‘依汉使如衣父母,诚不可去。’互抱超马脚,不得行。”东汉.班超在疏勒时,肃宗下诏征超还。超至于阗国时,于阗国人都不愿超回国,抱超乘之马脚号泣。后因用
同“三宿桑下”。清 丘逢甲《忆上杭旧游》诗:“三宿空桑我不厌,春灯山寺话神州。”
《汉书.郅都传》:“郅都,河东大阳人也。以郎事文帝。景帝时为中郎将,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廷。……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周亚夫)至贵居(居,怠傲)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
源见“终军弃?”。指终军。借指年少立大志之人。唐李德裕《重过列子庙追感顷年与王仆射同题名于庙壁》诗:“重看题壁处,岂羡弃?生?”
比喻拱手送权。《三国演义》第二回: “却反外檄大臣,临犯京阙,英雄聚会,各怀一心;所谓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反生乱矣。” 参见:○倒持泰阿见“倒持泰阿”。【词语倒持干戈】 成语:倒持干戈汉语
源见“梅花妆”。形容梅花俏丽。清赵翼《题谢蕴山观察种梅图》诗:“粉额寿阳点,翠羽罗浮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