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竹竿当马骑,儿童游戏用。后常用作幼年的象征。如以幼年之友称“竹马之友”或“竹马之好”。《后汉书.郭伋传》:“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于道次迎拜。”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
见“拔山举鼎”。【词语扛鼎拔山】 成语:扛鼎拔山汉语大词典:扛鼎拔山
同“鼓盆”。清秋瑾《精卫石》一回:“今日鼓盆初歌,明日便新人如玉。”
古代苛刑之一,凡将烧余的灰丢在路上的,要处以黥刑。《史记.李斯列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张守节《正义》:“弃灰于道者,黥也。韩子曰:‘殷之法,弃灰于衢者刑,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曰,弃灰于
《南史.江革传》:“江革字休映,济阳考城人。……革幼而聪慧,早有才思,六岁就解属文。父柔之深加赏器,曰:‘此儿必兴吾门。’九岁丁父艰,……十六丧母,以孝闻。……上大宴,举酒劝革曰:‘卿那不畏延明害?’
《艺文类聚》卷九十扬雄《琴清英》:“《雉朝飞操》者,卫女傅母之所作也。卫女嫁于齐太子,中道闻太子死,问傅母曰:‘何如?’傅母曰:‘且往当丧。’丧毕不肯归,终之以死。傅母悔之,取女所自操琴,于冢上鼓之。
汉王充《论衡.乱龙》:“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后因以“引针拾芥”喻事物互相感应。明王廷相《策问》:“蠲忿忘忧,其感应也何故?引针拾芥,其情性也何居?”并列 比喻事物之互相感应吸引
靡:无。孑遗:余剩,遗留。 没有遗留下来的。语出《诗.大雅.云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陈奂传疏:“《方言》、《广雅》皆云:‘孑,余也。’靡孑遗,即无余遗。”汉.郑玄《诗谱序》:“有夏承之,篇章
同“黄粱梦”。宋何梦桂《贺新郎.再用韵伤春》词:“浮生一梦黄粱枕,且不妨狂歌醉舞,麈谈挥柄。”
《后汉书.文苑传.祢衡传》:“(黄)祖长子射为章陵太守,尤善于衡。尝与衡俱游,共读蔡邕所作碑文,射爱其辞,还恨不缮写。衡曰:‘吾虽一览,犹能识之……’射时大会宾客,人有献鹦鹉者,射举卮于衡曰:‘愿先生